潮州市位于广东省最东端,处于韩江中下游。东与福建省的诏安县、平和县交界,西与我省揭阳市的揭东县接壤,北连梅州市的丰顺县、大埔县,南通汕头市和汕头市属的澄海市,并濒临南海。潮州市于1985被国家批准为对外开放旅游城市;1986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沿海经济开放的县市之一;1989年列为广东省直辖市。潮州文物古迹众多。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始建于南宋、中国四大古桥之一、被誉为世界上第一座启闭式石桥梁的广济桥,国内罕见的宋代建筑府第许驸马府,始建于唐代、堪称粤东地区佛教活动中心的开元寺,集潮州木雕之大成的己略黄公祠,反映宋代潮州陶瓷业繁荣景象的笔架山宋窑遗址。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始建于宋代、我国现存历史最久、保存最完整的纪念唐代大文学家韩愈的韩文公祠,始建于明代、全长2.6公里的古城墙,有与广州越秀山镇海楼齐名的明代建筑广济城楼等。此外还有目前国内建筑面积最大的泰式佛殿,有珍藏珍贵历史文物的淡浮文物院等。潮州八景”凤凰时雨、湘桥春涨、鳄渡秋风、北阁佛灯、龙湫宝塔等景点,如珠散落于韩江两岸,与2.6公里古城墙、滨江长廊和古城内保存完好的古民居群一起,构成潮州古城文化旅游区的壮丽景象。景观:潮州市现有文物点700多处,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海蚀、古建筑、古祠、古寺、古井、古桥、古塔、古牌坊、摩崖石刻、碑碣等。
潮州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